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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办费用如何制定?

作者:青岛嘉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22 08:41:47

最近有朋友问到关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去哪查询这方面的问题,下面,青岛版权登记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查询软件著作权可以通过两个途径

一是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提出查询要求,并在缴费获取查询结果;

二是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查询。

1、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首页。

2、在“版权登记大厅”栏目下的右侧,进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公告”。

3、在公告页面处录入“软件名称”、“登记号”、“著作权人”其中任意一项进行查询,就可以查询到已登记并取得证书的软件情况。

著作权过去称为版权。版权最初的涵义是copyright(版和权),也就是复制权。此乃因过去印刷术的不普及,当时社会认为附随于著作物最重要之权利莫过于将之印刷出版之权,故有此称呼。不过随着时代演进及科技的进步,著作的种类逐渐增加。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英国《安娜法令》开始保护作者的权利,而不仅仅是出版者的权利。1791年,法国颁布了《表演权法》,开始重视保护作者的表演权利。1793年又颁布了《作者权法》,作者的精神权利[1]得到了进一步的重视。

实质条件是指法律对作品的要求,大体有两种标准。一种标准是只要特定的思想或情感被赋予一定的文学艺术形式,这种形式无论是作品的全部还是其中的局部,也不问该作品是否已经采取了一定物质形式被固定下来,都可以依法被认为是受保护的作品。另一种标准是,除了具备作为作品的一般条件,即表现为某种文学艺术形式外,还要求这种形式通过物质载体被固定下来,才可以获得著作权法保护。按照这种标准,口述作品以及一些即兴创作的舞蹈、音乐、曲艺作品,就可能被排除在著作权法保护之外。《伯尔尼公约》第二条规定,对未以物质载体方式固定下来的作品是否提供著作权法保护,由各国自行决定。我国著作权法采用第一种标准。口述作品等均可以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因此,所谓实质条件,是指法律以文学艺术作品的产生作为取得著作权的惟一的法律事实。

有了网络上的素材需求,很多人会直接从网络上搜索,但是关于ps的素材,也是成为人们比较关注的话题,那么用网络上的ps素材侵权吗?提前了解清楚也会有着众多的好处,接下来的小编关于这方面为您做出讲解,希望您可以有所了解。

用网络上的ps素材侵权吗?用了相同的素材算不算侵权,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素材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未经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的,就会构成侵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用网络上的ps素材侵权吗?通过相关内容介绍之后,相信你也能够了解的比较明白,网络当中一旦出现侵权的状况,那么也是将会面临多种的问题,不但接受处罚,也需要有着一系列的纠纷,希望在运用多种素材的时候也要慎重对待,避免盲目的运用。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拥有哪些特征?

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又称著作权的客体,是指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创作成果。那么收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特征呢?

作品特征:

1.具有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创作,是一种脑力劳动、智力活动,能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必须具有新颖性,甚至要求必须是首创的。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只要是自己创作的,是表现自己思想观念和感情的智力成果,该作品的水平即使低于已经出现的同类作品的水平,但只要自己创作的,就应认定具有独创性。

2.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成果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是一个十分广阔的领域,可以容纳所有的智力成果,但体力劳动的成果不属这一领域。

3.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著作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它的客体(作品)不同于有形财产权的客体具有一定的外在形状、占有特定的空间。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作者所表达的思想、感情、观念的成果,而不是这些思想感情、观念的载体。但是,作品又必须附着于一定的载体,以一定的形的载体固定、记录下来,并且这种形体可以被大量复制。

4.作品不违反法律依法被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即便具有上列三特征,也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例如违反我国宪法、法律,内容反动或者淫秽下流的作品,无论是否符合前三个特性,均不能构成受著作权法律保护的客体。认定一部作品是合法,除宪法以外,出版法是主要依据其他法律也可以成为依据。

在我们身边经常会有抄袭、盗图等事件发生,在这种局势的推动下,让创作者对版权的重要性又有了全新的认知。大家可以通过这种方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让创作者没有后顾之忧的进行创作。那么版权申请怎么做无偿版权的登记又该如何下面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一下!

没错,不需要自己线下到处跑,不需要各种繁琐的登记,最重要的是,作为原创IP孵化的领头人,我们本次为创作者提供的青岛版权登记服务完!全!免!费!

小说、剧本、插画、漫画,甚至只是你脑海中一个很棒但没有完成的想法,都可以来找FLAG娘帮你完成免费版权登记保护。

我们还会筛选出有价值的IP帮助投资孵化,针对性的和创作者们合作,通过非独家代理、独家代理等多种方式,协助创作者们将自己的作品增值并出售,带来更大的作品效益。

我们的目标是——放飞你的梦想,打造国内顶级原创IP!

参与类型

影视、动画、小说、剧本、游戏、综艺、创意设计

活动规则

1、创作者持有参与活动作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并保证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任何在版权登记环节中因材料非法或不真实而带来的纠纷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皆由材料提交者本人承担。

2、活动期间,满足创意空间项目入驻条件即可获取免费的知识产权登记机会一次。

3、不满足原创项目入驻条件的创作者(作品创意暂时不够完善),创作者们可以通过认证创意云官方服务商来获取免费的知识产权登记机会。在活动时间之前入驻项目/认证服务商的创作者不得参与本次活动。

4、如同一个项目有多个设计内容(比如多个角色或场景设计)需要进行知识产权登记,则免费登记内容可以根据项目完成度拓展至不超过20件。超过20件的大型作品则需要按照平台标准收取一定的IP资产套餐服务费。

5、对于不可抗拒因素、网络、作弊等非蓝海创意云平台原因导致活动出现异常情况,蓝海创意云有权对活动内容、活动方式进行修改和调整;

6、蓝海创意云平台保留针对本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通过以上概述,相信大家在进行了一番了解后对版权申请都有了全新的认知吧!为了我们的智慧财富不被他人盗取,大家务必要对版权申请深入了解。这样才可以让你无后顾之忧的创作,开启你梦想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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