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嘉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城阳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怎样办理?

城阳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申请怎样办理?

作者:青岛嘉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3 08:25:03

现在我国政府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是越来越重视的,很多公居对自己的知识产权也越来越重视,而抄袭是侵犯知识产权的一种表现,但有些人抄袭的水平是很高的,那么高级抄袭是否属于著作权纠纷?下面由青岛著作权登记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一、高级抄袭是否属于著作权纠纷

高级抄袭是不是著作权纠纷,主要认定高级抄袭的行为属不属于侵犯著作权,如果属于侵权的,就是著作权纠纷。

司法实践中,常用的著作权侵权认定原则有:

1、思想与表达两分法

将作品的思想排除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这是版权法原理的基本要求。《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版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我国版权局于1998年1月8日提交的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第5条也增设了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现和过程的条款。

思想与表达在一般作品中,可以清楚区分,但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其界限并不明朗。

此外,即使属于思想的表达,但该表达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是唯一性的表达,则表达同样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2、接触与相似原则

在分离思想与表达、公有领域与私权领域之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

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类似,而被告方没法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未进行模仿而是独立创作的,侵权即成立。可见,这里的举证责任的承担发生了倒置,即由被诉作品的作者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原告作品,否则就可以推定存在着接触。

在判断两部作品相同或者相似上,有所谓实质部分的说法,即被诉的作品模仿了权利人作品的实质部分。然而,到底什么是作品的实质部分,怎样判断实质部分,仍然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这有待于司法实践进一步的探索。

二、著作权纠纷怎么解决

关于著作权纠纷如何解决,实践当中,一般有以下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以及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投诉。

1、和解。

和解由当事人自行启动,不受司法程序、法官职权的直接约束和支配,现实生活中有些著作权纠纷的争议焦点往往已经有判例予以明确,当事人完全可以根据判例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和解,从而使得解决纠纷的社会成本最小化。

2、调解。

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民事纠纷的解决方式,是纠纷当事人按照自愿的原则,在互相谅解的基础上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一种方法。

3、仲裁。

仲裁,是依据仲裁条款由仲裁机构依法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法律行为。仲裁程序类似于司法程序,但又比司法程序简单快捷。

4、诉讼。

诉讼是由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方式。在解决著作权纠纷的方式中,诉讼的适用范围最为广泛,也最为重要。

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侵犯著作权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违反著作管理法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包括下列四种: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

3、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

4、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

我想知道建筑设计公司设计的关于建筑的作品,著作权属于个人,但著作权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规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工作,著作权属于单位。根据著作权法第16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是工作作品。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作者享有著作权的权利,但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方以与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奖励作者:

(一)主要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的工程设计图纸、产品设计图纸、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或合同规定著作权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工作。

扩展数据:著作权法对作品的保护不是通过保密的方式完成的,也就是说,作品完成后,你可以看到它们,但不能复制它们,否则将构成侵权。在中国过去修订著作权法之前,我们保护平面作品,如文学作品和绘画,也称为二维作品。2001年10月,对著作权法进行了修订,并在第3款第4条中增加了一项建筑内容。这里的建筑作品是建筑的外观。从此,建筑的外观作为一个作品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外观是建筑外部结构和色彩的结合。应该指出,建筑外观和外观设计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前者指的是建筑本身的形状它是一个三维结构。后者指的是实现这种三维结构的图纸。它是二维的。为什么有必要保护他们两个?这是因为建筑的外观可以由设计师在没有图纸的情况下拍摄,然后转化为效果图和施工图,这样也可以建造出与权利人的作品完全一样的建筑外观。因此,考虑到这一点,有必要保护建筑物的外观。

如何注册版权为设计作品,如图片和图形?我认为,由业主出资委托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应属于业主。举一个流行的例子,设计院曾经在业主的委托下建造了一个独特的建筑,所以这个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属于业主。没有业主的统一问题,设计院和设计人员无法将该方案应用于其他完全相同或相似的项目。如何申请产品设计图纸版权?我认为,由业主出资委托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知识产权应属于业主。

警惕!版权合理使用存在的误区

在著作权法中,规定了版权合理使用的情形。但没有详细条款约束合理使用的范围,所以在使用时通常会造成使用误区。接下来,我们看下版权合理使用存在的误区。

误区1:只要注明版权所有者,我的使用就属于合理使用。在合理使用分析中,“转化性”通常是一个关键因素。但是,单纯注明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所有者,并不能让非转化性资料归为合理使用的范畴。加入“所有版权归作者所有”和“非本人所有”之类的声明并不代表您对资料的使用就属于合理使用,也不代表您拥有了版权所有者的许可。

误区2:在他人作品中增加自己的原创内容,就是对他人资料的合理使用。即使您将自己的内容添加到他人的内容中,也不能在合理使用的法庭辩论中占优势,特别是在您的创作并没有向原创作品中添加新的表述、含义或讯息时更是如此。

误区3:“娱乐性”或“非盈利性”的使用自动归为合理使用。法院会仔细研究您的使用目的,以评估是否为合理使用,但是也同时需要考虑其余三项因素。例如,在合理使用的裁定标准中,声明您上传的视频“仅供娱乐”并不能扭转其实质。同样,尽管“非盈利性”的使用在合理使用分析中会得到优待,但是并不表示它就属于合理使用。

误区4:在视频中发表了免责声明,我的使用就属于合理使用。单凭几项声明无法符合合理使用原则。在您的视频中发布合理使用的四项因素,或者加入“无意侵犯版权”等语句,并不是免除版权侵害声明的保护伞。

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小编整理了软件著作权登记源代码开发版本要求有哪些这方面的相关的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或者能够解决大家的一些疑惑。

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时,对源代码的开发版本没有具体要求。通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源代码开发版本要求:

(1)按源程序前30页和源程序最后30页提交,第1页为起始页,第60页为结束页。不足60页的需要提交全部源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结束页可少于50行)。在每页的右上角通过电脑标注连续页号1、2、3……60。不要装订。除第60页外,每页不能出现半页。源程序须添加页眉,页眉处务必写清软件的名称(与全称或简称一致)及版本号。

(2)源程序中作者应是著作权人。

(3)源程序中日期须在开发完成日期之前。

(4)源程序中的名称须与申请表中全称或简称一致。


 

版权所有:青岛嘉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