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嘉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胶州影视作品版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胶州影视作品版权登记代理如何选?

作者:青岛嘉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9-22 08:22:42

版权申请有什么意义?版权是需要进行申请的,版权对于哪些通过自身知识输出的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如果你没有申请版权的话,你自己输出内容是有可能直接被抄袭的,所以建议申请版权。接下来小编为大家带来青岛版权登记中心登记版权的流程和材料的全部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版权登记中心登记版权的流程和材料:

一、版权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上,首先进行用户注册,然后用户登陆,在线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确认、提交并打印。

2、提交申请文件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要求提交登记申请文件。申请文件包括: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软件的鉴别材料、申请人身份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文件各一式一份。

3、缴纳申请费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时,软件登记机构发出缴费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按照通知要求缴纳费用。

4、登记机构受理申请申请文件符合受理要求并缴纳申请费的,登记机构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受理,并向申请人或代理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及缴费票据。

5、补正程序(非必须程序)申请文件存在缺陷的,申请人或代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补正仍不符合登记办法的,登记机构将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或代理人。

6、获得登记证。

二、作品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由作品登记机关提供标准格式)。

2、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作者签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作品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作品章节目录;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4、作品说明书写作要求:(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2)创作经过及作品创意;(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5、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版权登记意义:

1、一旦发现非法剽窃、转载、播放等行为是进行索赔的有力证据,不需要在进行另外收集其他证据而浪费时间。网络视频运营商所播放的视频都需要得到版权方的授权,否则构成侵权。

2、防止别人盗窃自己的作品抢先进行著作权登记据为己有。别人一旦把自己的作品进行抢先著作权登记,反而使自己的权利不能得到有力的保护,陷入被动。别人抢先进行了版权登记,反而使自己的作品不能进入市场销售。

3、版权登记证是企业参加评审的重要因素。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版权登记中心登记版权的流程和材料的全部内容。版权登记是为了保护作者一个知识内容,也是知识产权中的无形资产。当我们有需要通过版权来保护数据的时候就需要第1时间办理登记,不然很容易造成侵权和抄袭。版权登记来网咨询在线客服了解一下。

“综艺节目模式”,是指综艺节目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综艺节目模式属于思想范畴,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美术作品与视频、音乐等版权的保护相比,人们的版权意识也相对薄弱。一方面有些美术作品作者的版权意识淡薄,意识不到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另一方面使用者从网络中选取来源不明的美术作品,擅自修改使用,甚至用于商业活动中。互联网平台的传播范围广,往往会造成著作者被侵权也浑然不知的情况。当权利人完成某一美术作品时,不仅要注意保留作品的设计原稿、委托设计合同及其他公开发表的证据材料,还应及时进行著作权登记,以减轻后续著作权纠纷中的举证难度。著作权可以使你在别人对你的作品进行侵权时,采取有利的保护措施,制止别人的侵权行为。那么,美术作品如何进行青岛版权登记?

(一)申请美术作品登记人

1、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

(二)美术作品版权申请材料要求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的样本(可以提交纸介质或者电子介质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请从创作意图、创作过程、独创性三方面写,并作者签字);

(6)委托他人代为申请时,代理人应提交申请人的授权书;

(7)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美术作品版权登记办理步骤

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通知缴费—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制作发放登记证书—公告

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由于合同权利转让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意思自治的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该允许合同权利能够转让,但从维护社会公益和交易秩序,兼顾合同双方利益出发,同时应对合同权利转让的适用范围作一定的限制。软件在完成开发后开发者即告拥有著作权,那么软件著作权能否转让呢,软件著作权中哪些部分可以进行转让呢,软件著作权转让一般是通过什么形式进行转让的呢,软件著作权转让的先行条件是什么呢,接下来就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吧。

一、软件著作权能否转让软件著作权作为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著作权中的一种,和其他著作权一样,可以被转让,转让著作权实际上转让的是著作权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是不能转让的,移交著作权的著作权人称为转让人,接受著作权的他人称为受让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一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二、合同权利转让合同权利转让,是指合同权利人一方将其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享有的行为,其中,合同权利人称为让与人,第三人称为受让人,由于合同权利转让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意思自治的交易行为,从鼓励交易,增加社会财富的角度出发,应该允许合同权利能够转让,但从维护社会公益和交易秩序,兼顾合同双方利益出发,同时应对合同权利转让的适用范围作一定的限制。

三、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我国实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软件自完成之日起就享有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软件著作权的生效要件,但是软件经过著作权登记后,软件著作权人即享有发表权、开发身份证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获得报酬权,我国软件著作权登记制度是伴随《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而生的,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日国家版权局颁布了名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的部门规章并沿用至今,虽然软件著作权登记并不是著作权人获得软件著作权的生效要件,但是,经过登记了的软件,可以减免征收增值税、可以获得国家的重点保护、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入股、可以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在企业破产之后,可以作为无形资产进行拍卖获得有形资金,因此,作为企业高新技术发展和个人才智体现,对软件实行著作权登记,对于企业或者个人,具有深远的意义。


 

版权所有:青岛嘉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